纪律严明、步调一致,是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能否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更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考验。
增强纪律意识。有的干部是明知故犯、知纪破纪、知法犯法,但也有不少干部是纪盲法盲,从无知发展为“无畏”,接受处理时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主要原因就是纪律意识淡薄,因此广大干部应以纪律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准确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开展纪律教育。不仅要教育广大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纪律,还要在熟悉掌握的基础上,真正把遵守纪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筑牢底线。更要求干部始终心存敬畏,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了敬畏之心,才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确保言行举止不逾矩。
养成守纪习惯。守纪律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具体实在的行为。学习贯彻《条例》决不能“说说”“写写”,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如果只是口头上表示服从,在执行党规党纪时讨价还价,甚至公然违背,那就不是真正遵守纪律;如果大而化之、学用脱节,纪律的权威性也无法保障。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条例》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规定,看清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融入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
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