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法治副村长”的法治素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5月20日,南岩司法所组织各村“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开展民法典培训学习会。
本次活动,南岩司法所所长黄帅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合同篇等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的重要作用。随后运用身边真实案例进行形象生动的释法讲解,提高“法治副村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
下一步,南岩司法所将继续加大“法律副村长”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副村长”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