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本是一个浪漫的日子,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简单说明如下。
4月12日,业委会出具一份通知,要求10天以后,4月22日进行交接。本人向业委会明确说明,民法典948条规定,应提前60天。
于是业委会又出具第二份通知,要求于6月13日交接,并将通知在小区内张贴。
5月13日,再次出具通知,要求5天内把账本交接给业委会,理由是要提前30天交接。
今天,5月20日,再次出通知要求3天内交接。
物业法明确规定,业主对收支有异议的,可以审计账目,但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由多数业主投票决定。由专业审计机构来审计,我们欢迎任何时候来查账。但是必须依法依规,业委会无权要求物业移交账本给业委会,更无权审计账目。业委会五六个人,气势汹汹多次来办公室无理取闹,本人虽然一届书生,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兔子急了也咬人,对这种三番五次来闹事的业委会,今天实在忍不住爆了点粗口,发了点脾气,严重影响我的光辉形象,抱歉,让大家见笑了。
业委会以为通过暗箱操作投票,就可以控制小区,就可以胡作非为。本人已经起诉业委会,7月份开庭,是非对错法院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我随时向大家汇报情况,各位吃瓜群众,好戏还在后面,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