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充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植根社会生活的深厚土壤,才能将民法典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获得感。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我们不仅要懂得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自觉以《民法典》作为行为的准绳,增强是非判断能力,遵纪守法。更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依兰县第二中学举行了本学期第10周“学民法典,做守法人”主题升旗仪式,由张思雨老师主持。
担任本周升旗任务的是初二十班,这是一个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整体思想素质高,每一名同学都在不断发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素质,为这个集体增添光彩。同学们集体荣誉感强,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齐心协力,永创佳绩。相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初二十班将会走向更灿烂美好的明天。
班主任于海波老师,数学骨干教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及数学教学工作,她平易近人,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在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兢兢业业,她坚持五育并举的教学理念,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旗手颜嘉渤同学,善良稳重,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是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榜样,曾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旗手王嘉绪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是班级的劳动委员,他成绩优异,自立自强,勤学善思,是一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好少年。
升旗仪式第一项
升国旗,奏唱国歌。
升旗仪式第二项
由八年十班学生代表马艺涵同学发表国旗下的演讲。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守法是至善之前提,让我们一起用法律武器护航新时代,共创美好生活!让我们每一个人行动起来,成为《民法典》的积极宣传者,忠实守护者和坚定的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