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民法典,做守法人”主题升旗仪式

依兰县第二中学团委
创建于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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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充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植根社会生活的深厚土壤,才能将民法典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获得感。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我们不仅要懂得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自觉以《民法典》作为行为的准绳,增强是非判断能力,遵纪守法。更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依兰县第二中学举行了本学期第10周“学民法典,做守法人”主题升旗仪式,由张思雨老师主持。

        担任本周升旗任务的是初二十班,这是一个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整体思想素质高,每一名同学都在不断发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素质,为这个集体增添光彩。同学们集体荣誉感强,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齐心协力,永创佳绩。相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初二十班将会走向更灿烂美好的明天。

        班主任于海波老师,数学骨干教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及数学教学工作,她平易近人,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在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兢兢业业,她坚持五育并举的教学理念,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旗手颜嘉渤同学,善良稳重,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是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榜样,曾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旗手王嘉绪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是班级的劳动委员,他成绩优异,自立自强,勤学善思,是一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好少年。

升旗仪式第一项

      升国旗,奏唱国歌。

升旗仪式第二项

        由八年十班学生代表马艺涵同学发表国旗下的演讲。

《学民法典,做守法人》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学民法典,做守法人”。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纲,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法律规范。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该以学习民法典为已任,努力成为守法公民。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教治民则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牢记《民法典》中的规定,尊重他人隐私,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校园里还是生活中都要时刻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财产权。尊重他人的意见、尊重规则和制度,在行为举止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既是保护群众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只有让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才能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美好生活筑牢法治基础。民法典更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要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权利义务规范变为治理实践,切实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更好护航人民美好生活。我们也要遵守学校的制度和规定。诚实守信,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注重培养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抵制诱惑,克服现实的挑战。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守法是自由人的使命,违法是暴徒的行径。”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自由人,尊重老师,积极学习,自觉维护好学校的正常秩序,做一名守法的好学生。同学们,作为未来的社会栋梁,我们更应该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培养正确的法治观念,让法律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让我们共同努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个明智、守法的新时代好青年,让学习民法典、做守法人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以学习民法典为荣,以做守法人为责,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初二十班全体学生2024年5月20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守法是至善之前提,让我们一起用法律武器护航新时代,共创美好生活!让我们每一个人行动起来,成为《民法典》的积极宣传者,忠实守护者和坚定的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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