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又到了收获季节,辛勤的汗水即将化作丰收的喜悦。为让您知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以免您受到经济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现告知如下:
一、秸秆焚烧有五大危害。一是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焚烧产生的烟尘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刺激较大,加重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引发火灾。因秸秆焚烧导致的火灾时有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田间焚烧秸秆导致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破坏了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五是浪费秸秆资源。秸秆焚烧后化为灰烬,有机质和氮素100%损失,肥料资源白白地浪费。
二、秸秆焚烧是违法行为。全镇已经安装“蓝天卫士”高清摄像头,对全镇所有耕地作物实现了全覆盖监控,已编织秸秆禁烧的天罗地网。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秸秆禁烧需“五化”利用。要充分利用大型收获机械,大力推行秸秆直接粉碎还田,实现培肥地力、增产增效;要积极推行秸秆青贮,促进养殖业发展;组织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秸秆栽培养菇等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五料化”利用,既处理了秸秆又增加了收入。
感谢农民朋友们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绿色发展,共同建设美丽博爱,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月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