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朝邑中心卫生院
关于廉洁从医八个严禁制度的公示
一、严禁收受患者红包及药商药店回扣提成;
二、严禁介绍患者去民营医院或个体诊所就诊;
三、严禁暗示或授意患者去民营医院做大型检查治疗(如:CT、磁共振、体外碎石、手足外伤等);
四、严禁介绍患者去医院外购药;
五、严禁给患者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不合理收费;
六、严禁院内除收费室外的任何科室及个人私收费;
七、严禁在就医过程中有欺诈骗保行为;
八、严禁违规接受相关组织、协会或个人的捐赠资助。
监督电话:0913-3412486
监察室:15929848268
大荔县朝邑中心卫生院
关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的公示
为切实减轻病人的负担,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1、本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本院前后几次住院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在有效时限内出于同一目的的检查,原检查结果、图像所示与临床症状相符,可满足临床疾病诊疗的需要。
二、认可原则
1、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必须以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进行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检验报告单号等;对于住院病人,外院的检查、检验资料,应该复印在病历中留存。
3、同级医院、上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相互认可,不做重复检查。
三、互认项目
1、临床生化项目: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尿素氮、肌酐、尿酸、血糖、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胆固醇、低密度胆固醇。
2、临床免疫项目:肝炎标志物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 e 抗原、乙型肝炎 e 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以上六项指标异常和术前、输血前除外);甲状腺功能测定。
3、肿瘤标志物:AFP、CEA 、糖类抗原125、153、199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4、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5、临床血液、尿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互认检查结果需做到操作规范、涂片质量符合要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6、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好、费用较高的项目,CR、DR、CT,MRI及超声等检查。要求过程规范、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
四、以下情形不予互认
1、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
2、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4、急诊、急救患者。
以上情况,主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五、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检查及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由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六、各临床医师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基本技能和鉴别诊断能力,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大荔县朝邑中心卫生院
关于规范临床检查、合理用药制度的公示
为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用药行为,减轻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以科学诊治为原则,以规范行为为目的,以降低费用为目标,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按照各疾病临床诊疗指南进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
二、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严格执行住院标准,杜绝“小病大治”现象。
三、对疑难复杂患者的申请检查应有针对性、阶梯性,不允许大包围检查,以降低病人不合理检查费用。如医生认为没有必要而病人及家属要求检查的,告知检查费用并签字。
四、在诊疗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理的检查项目,费用较低的检查能明确诊断的,不得选择费用高的检查。非病情需要,病人及家属要求检查的进行签字确认并在病程中进行说明,病人及家属拒绝检查经解释无效的,经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把相关情况在病程中详细记录,已开单的及时退费。
五、在检查、诊断和手术过程中的特殊材料和高值耗材,应严格掌握适应症,保证质量,不可滥用,且预先要将使用的必要性和材料的价格向患者或家属交代清楚,征得其同意并签字后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方可使用。
六、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要严格根据病情、药品说明书,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选择适宜的药物、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避免非病情需要的选用作用相同的两种及两种以上药品。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用药指征及改变治疗方案的原因必须在病程中作详细的记录。病人及家属拒绝治疗经解释无效的,经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在病程中详细记录。
七、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分级应用管理办法》执行。各临床科室严格掌握抗菌药物治疗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严格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医院标本送检及根据药敏选择抗菌药物相关规定,严禁抗菌药物滥用。
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病人,医师要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合理用药,凡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治疗项目时,必须告知患者家属,并签字同意。
九、收费室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必须与诊疗项目名称、记录相吻合,禁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篡改项目收费等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