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校园霸凌
——8(9)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小舟香影
创建于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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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校园霸凌,5月17日上午,我校八(9)班开展模拟法庭班级活动。


      在庄严的国徽下,书记员侯钰滢宣读了法庭规则,并宣布各方入庭。在各方入庭后,审判长刘诗语宣布开庭。庭审正式展开。 

      公诉人宋雨泽首先宣读起诉书,简要阐明案件经过:2019年5月16日,张某于课间要求被告出钱为自己买烟,遭拒绝后,张某认为被告欠钱,声称要“教训”被告。为安全起见,被告于当晚携带一折叠刀护身。第二天晚8时许,张某派人将被告拉入厕所,发生肢体冲突,被告此时掏出折叠刀,将2人重伤,一人轻伤。发表观点时公诉方认为,尽管被告的目的是自我防卫,但远超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已涉嫌防卫过当。辩护方则认为张某的行为是在严重危害被告的人身自由,被告出于自我防护的目的,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拿刀捅人,应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担负刑事责任。被告张艺凡也对此表达了支持的态度。

      各方表达意见后,审判长刘诗语宣证人到庭,诉人李俊达与辩护人王晨旭均询问了证人高娴一些具体细节问题,如被告是否提前向老师报告,是否被强制拉入厕所等,力求对案件现场做到完美还原。

      证人退庭后,法庭辩论开始,控辩双方各持己见。公诉方主要依据刑法第20条,为只有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可以无限防卫,而本案张某的目的只是教训被告,不属于此情况,因此被告为防卫过当。辩护方主要着眼于最高检指导案例。此案说明了在事发突然时不能苛责当事人准确判断形式并做出合理决定。辩护方认为本案正属于这种情况,被告在被突然拉入厕所时并不知对面情况,此为自我防卫做出极端举动,为合理行径不应苛责。双方各执己见,争论不休。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与审判员张雅琪、王振轩充分交流了意见,最后判决被告张艺凡无罪释放。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王振轩就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发表了自己的感想:本案看似离我们较远,但实则离我们很近。校园霸凌不容忽视,同时也深刻的意识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此次活动给我们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警示霸凌者不可做违法乱纪之事,教会被霸凌者要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

     王柯涵同学补充道:法律是威严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之人,法律也是有人情的,它会考虑实际情况,不囿于死板的规则。

     沉浸式庭审以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学生们直观形象地了解了庭审的流程,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审判的庄严,增强了法治意识,学会了如何防范校园霸凌。

特别说明:

1.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从准备、表演到最后的总结全程由学生负责,一方面锻炼了他们的能力,同时也展现了他们强大的能力。

2.本新闻稿由王柯涵同学提供。

3.模拟法庭活动中角色扮演者均使用班级学生真实姓名,此为学生本人强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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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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