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共育 护航助成长

创建于05-18
阅读 21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带娃”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的文明进步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好家风是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好的社会风气形成的重要基石。我们真诚向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学习不息,成长不止。广大家长要认真研读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建设,构建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要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对子女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尊重多理解、多提醒多帮助,促进子女更好独立自主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相信学校,携手共进。广大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要及时主动向学校沟通子女在家中的思想情绪、身心状况和日常表现,形成良性双向互动。要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会同学校加强子女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用心陪伴,体验社会。陪伴是最好的教育,是家长对孩子最深沉的爱。广大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坚持用充满温暖的家庭话语来沟通,用自律的行为习惯来给孩子做榜样,用恰当的处事风格和鲜明的观念来引导孩子,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营造温馨、民主、平等的家庭氛围。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据子女年龄情况,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社会劳动、志愿服务、职业体验以及文化艺术、科普体育、手工技能等实践活动,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

        四、科学施策,助力成长。广大家长要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等思想,用对生活的饱满热情去影响孩子,用正确的三观去引导孩子,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去鼓励孩子。要了解孩子的优点和不足,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心态和优秀的习惯,培养孩子自我规划的能力和落实规划的能力,培养孩子自律、自立、自信、自强。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给予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是家长们的心愿和责任,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至乐莫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让我们携起手来,相信春风化雨的力量,共同在孩子们心中撒下美好的种子,耐心滋润,静待花开!


                横州市新福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5月18日


编辑 / 唐德琦

初审 / 黄达强

复审 / 李翰

终审 / 李文俊

阅读 21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