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各金融机构押运车辆及人员在人民银行业务办理期间的管理,保障交取款顺利进行,维护人民银行办公秩序和车辆人员进出管理秩序,5月17日下午,保卫科组织辖区承担11家金融机构押运业务的保安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发行库区押运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座谈会。
会上,保卫科副科长李晓丹对《押运车辆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背景和规定具体内容做了详细的解释,并组织大家对入院车辆数量、枪弹管理、春节期间业务操作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保安公司各押运业务负责人分别发表了意见,最后一致同意立即开始落实该暂行规定。
保卫科科长范子义强调:一是保安公司各相关负责人要对押运人员做好暂行规定内容的解释,避免误解;二是要求押运人员在业务办理期间严格遵守暂行规定各项要求,确保交取款业务有序进行;三是人民银行相关人员要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尽力给押运人员提供良好休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