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十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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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十四中学党支部与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举行党建共建签约仪式

创建于05-17 阅读2255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党建工作格局,5月15日上午,济宁市第十四中学党支部与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我校举行了党建共建签约仪式。我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海军同志、山东中昊律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建国同志及两家党建共建支部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双方共同签订了《党建共建单位协议书》;我校向律师事务所鹿海涛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中昊律师事务所向我校赠送了法律方面的书籍。随后,双方介绍了各自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的合作方向和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注重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此次我校与律师事务所结为党建共建单位,借助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山东中昊律师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市一家具有深厚法律底蕴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此次与我校合作,作为我校常年法律顾问,为我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还将积极参与我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助力推动我校法治建设。

       我校党支部将以此次党建共建活动为载体,立足学校实际工作,不断探索党建共建新模式、新路径,凝聚支部党员力量,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区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摄影:陆猛

编辑:郭卫东

审核:张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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