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以法护航,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牡丹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系列活动

牡丹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创建于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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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党和国家长期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奋斗的不竭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首次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专门性、系统性的立法规定,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高度重视,谱写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建设的新篇章。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爱国情怀,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升旗仪式、观看教育视频、红领巾广播等方式,为学生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告诉同学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传递爱国热忱,实践报国之情,并号召全校师生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爱国情感和爱国主义意识。

主题升旗仪式

观看宣传视频

红领巾广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是我国首部以爱国主义教育

为内容的教育专门法

这部法律共5章40条

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要点梳理如下

 

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

 

★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  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  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  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  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  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爱国主义教育法》第6条


 

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法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


★  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法》第15条、16条、17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  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  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


★  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条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果,最终要转化为红色育人的实际行动。我们当以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个人梦想汇入国家发展、时代进步的大潮,让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教育教学工作中,凝聚起万众一心、勠力同心的精神力量,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续写新的壮丽篇章。


制作:梁慧楠

照片:张青城

校对:李万洋

一审:郭  雪

二审:李文君

三审:丛培江

监制: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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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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