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宝公园治安保卫室加强劝导园内不文明行为

用户1039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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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游人应当文明游园,禁止在公园内禁止携带犬类及其他宠物入园、禁止捕捞捕捉动物、攀折花木、采挖植物、禁止钓鱼游泳、擅自兜售物品等行为。”为有效制止以上禁止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秩序良好的公园环境,督查组针对近期园内违规现象加强劝导。

随着夏季温度逐渐升高,湖边芦苇涨势快,钓鱼人员隐蔽性越来越强,尤其在夜间和凌晨偷钓的现象频发。针对园内钓鱼现象,除在巡视期间劝导外,根据园内环境的特殊性,督查组人员按照以往“偷钓”经验在钓鱼高发区域和频发时间进行突击劝导。

督查组在东大门等摆摊集中区域劝导违规摆摊现象,尤其加大夜间的劝导力度,对不及时收摊人员采取“蹲守”策略。

对园内偷花市民进行劝导。

对游泳人员进行劝导。

                  银川市海宝公园治安保卫室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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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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