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本期“半月一案普法”,马场垣司法所就反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知识普法。
案情介绍
2022年初,男青年金某与女青年朱某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之后两个月左右,二人举行婚礼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前金某向朱某支付彩礼19万元左右。婚后一个月左右,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并发展为肢体冲突,朱某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认定金某对朱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对金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出具《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金某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婚后三个月,金某与朱某再次发生矛盾并开始分居。2023年初,金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判令朱某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朱某婚前认识时间较短,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夫妻矛盾,遇到问题不能互谅互让,多次争吵打架,婚后三个月即彻底分居。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和过错程度、金某曾对朱某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扣减朱某购买的电器、家具等的价值,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酌定朱某向金某返还彩礼9万元。金某不服,上诉请求南阳中院判令朱某返还全部彩礼。南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法官说法
夫妻之间,个性、成长经历、家庭教养、文化程度等均有差异,发生矛盾在所难免,但是一定不能实施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家庭暴力,本质上是利用体力优势或者对方的善良而以强凌弱,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个人在受到配偶暴力伤害时应当注意保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妇联、居委会等组织寻求保护。家人和邻居应当尽其所能为妇女提供协助。各机关、部门、群团组织应当切实履职尽责,为受害人树立一道牢固的保护屏障。
什么是反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包括身体、心理、性等多种形式的伤害。误认为“家丑不外扬”,会忽视其危害性;或误认为受害者应忍受,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当居民们遭遇家庭暴力,应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施暴者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受害者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大家纷纷表示: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弘扬家庭美德、端正家风,共同维护和谐家庭,反对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