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2024年吴忠四中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创建于05-16
阅读 2172

今年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民法典普及,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5月14日,吴忠市第四中学邀请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唐晓华为师生开展一次有关民法典的普法讲座。

民法典,不仅是一部法律文献,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它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从物权、合同到人格权、婚姻家庭,再到继承、侵权责任,民法典以全面、细致的规定,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类民事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青少年作为网络使用的主力军,提升其网络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尤为重要。唐晓华检察官通过生动案例,向同学们介绍网络上可能存在的陷阱,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内容。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网络陷阱和安全隐患。”唐晓华检察官通过分享相关案例,向同学们传达了在网络上务必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不要做网络“键盘侠”的观念,提醒大家要合理使用网络、注意保护自己、不利用网络侵害他人。

其次,唐晓华检察官向学生普及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九种不良行为,说明预防此类行为发生的重要性,告诫学生“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年龄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并针对“如何预防犯罪”为学生们提出了建议。同时,向同学们讲解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引导学生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各类校园欺凌行为说“不”,引导同学们在深入思考中,进一步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后果,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此次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把法治之风吹进课堂,进一步提升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青少年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我校会继续做好青少年成长的护苗人,让青春之花在新时代法治的阳光下灿烂绽放。

编辑:马   楠

摄影:赵志远

初审:徐如洁

终审:赵    鑫

阅读 217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