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亭镇广大居民:
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水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对我镇辖区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凡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擅自挖采河砂均属于非法开采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以偷挖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论处,对涉事非法开采设备予以查扣,对涉事非法开采行为的单位或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参与非法采砂等违法行动。违法运输、收购、销售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公安等执法机关依法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厉打击各类参与非法采砂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砂及为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对于党员干部以个人或家属名义参与非法采砂及为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村两级河长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发挥镇、村级河长作用,加大非法采砂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辖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及时向镇综合执法队、镇派出所报告,依法处理。
五、保护河道砂石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全镇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采砂及其交易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19-8896450
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