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漳浦出台《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动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村(社区)干部报酬动态管理入手,将村干部工资与村级工作量、任职年限、工作成效等相挂钩,让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既有劲头,又有甜头,更有奔头。依据《通知》,漳浦建立了“三档五级三效”薪酬动态管理体系,该项举措既有效破解吃“大锅饭”问题,又进一步激励村干部创先争优,为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垫下了良好基础。激励村干部创先争优,要多谋划、多思考,不仅从经济待遇上考虑,更要从政治待遇、生活保障等多方面激励村干部。
强化各项激励保障,让村干部能安心工作。严格落实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以及建立报酬动态管理机制,将薪资待遇与工作成效、村集体收入等挂钩,进一步激励村干部为村集体事业而奋斗。同时,要注重保障村干部政治待遇,建立完善选拔机制,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定向从村干部中招录、推荐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并鼓励更多地年轻人员进入村两委队伍,增强基层活力。
推进村级组织减负,让村干部能轻装上阵。要认真贯彻梁洛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把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如缩减文件会议,避免村干部花大量时间在开会,而不是在处理村务上,又如,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避免村干部过度留痕、造成“数字负担”,又如,严禁向村级组织转移任务,随意摊派工作,加重基层负担。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村干部能担当作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理清工作责任,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失责、失职、公与私等内容进行划分,明确问责、免责、从重从轻事项。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群众测评、巡视巡察和信访举报等机制,动态更新村干部履职情况,及时调整不能胜任的人员,形成能者上、劣者下的氛围,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履职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推动村干部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