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工行长春大经路支行—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长春南大街
创建于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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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宣传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工行长春大经路支行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旨在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

什么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为进一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2019年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5月15日设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2024年5月15日是第六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宣传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素养为目的,宣传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持续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金融知识小课堂 投资牢记三适当

一.掌握自己的投资风险偏好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购买理财产品前,需要了解自己的风险偏好。消费者应据实回答风险测评问卷,不要让他人代答或为达到购买某一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而超越实际情况回答题目。

二.了解自己拟购买的产品

      商业银行负有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义务,消费者应在理财经理的指导下,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并充分了解产品投资范围、收益率、费用等信息,如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询问专业理财经理。

三.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与风险测评结果相对应,理财产品也按风险从低到高分为不同等级。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应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谨记“高收益等于高风险”。

四.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银行规范了理财产品购买双录制度等正规流程。消费者应注意通过商业银行等有资质的正规渠道进行投资,远离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非法代客理财等。

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

      大经路支行在5·15期间,利用营业网点开展教育宣传,向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投资基本知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投资观念,围绕“三适当”原则,向消费者充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风险特征、收益特征、投向、费用等情况,倡导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购投资产品,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投资产品的能力。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大经路支行切实贴近群众,从群众角度出发,强化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未来,大经路支行将以此次“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继续践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将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纳入日常工作中,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防范各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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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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