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人大系统统一安排,根据《复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的工作方案》《复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三领域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复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邯郸办事不用跑”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要求, 为切实增强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邯郸办事不用跑”五个重点领域工作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问题。具体公告如下:
1.即日起至6月30日,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河北网上代表家站”、公众号留言、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
2.反映有关问题的线索要力求具体、言之有物,需讲明问题线索和所属领域、涉及部门。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倡实名反映,对反映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
①复兴区各乡镇(村、社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
②“河北网上代表家站”平台;
③电子邮箱:fxqrdbgs@sina.com;
④电话:0310-3148827;0310-3148831(工作日时间)
⑤来信请注明“联动监督”“人民建议”、“基层声音”栏目收
地址: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519号人大办公室
邮编:056003
(一)《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方面:紧紧围绕《条例》和《河北省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监督检查: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职责不明晰等情况。2.《条例》宣传落实情况,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关于《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情况。3.防汛避险准备情况,特别是风险隐患排查,转移人员清单制定、转移预案编制,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综合防洪救灾体系建设等情况。4.防汛避险应急演练情况,特别是对参加避险转移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受洪水威胁区域村庄开展综合演练等情况。5.相关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特别是防汛责任体系,防汛工作机制,“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信息共享、资源互助、协调联动机制,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责任区域网格化管理等情况。
(二)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方面:围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防洪工程建设重点任务,重点监督检查:1.科学规划防洪体系,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要素保障(资金、土地、环保等)及责任落实情况。2.加快推进山区控制性水库论证建设,对现有水库挖潜扩容,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洪水调控能力的情况。3.实施重点河道治理工程、重要分泄洪枢纽升级改造、不达标中小河流及山洪沟治理,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和堤防达标建设的情况。4.畅通蓄滞洪区内行洪通道,实施围堤隔堤、进退洪控制工程建设,强化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和平原调蓄工程建设的情况。5.健全完善防洪机制,推进水文设施建设,提高防洪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和精准监测预警能力的情况。
(三)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围绕推动《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重点监督检查:1.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发布情况;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情况;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落实情况。2.政府宏观支持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绿色建筑,培育市场导向下的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3.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情况。实地检查法律规定应当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实地了解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4.绿色建筑的运营情况,包括制定节能、节水、绿化、垃圾处理、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维护维修外墙、外窗等建筑围护结构以及有关设施设备等。5.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发展意识等情况。
(四)残疾人保障方面:围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重点监督检查:1.政府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及使用等情况。2.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社会保险、低保落实等情况。3.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情况。残疾预防、筛查、报告、治疗、康复全链条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情况。4.残疾人教育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级等情况。5.残疾人就业情况。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等情况。6.残疾人文化体育发展情况。保障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持证残疾人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备战2024年巴黎夏残奥会等情况。7.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公共建筑、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开展等情况。
(五)优化营商环境“邯郸办事不用跑”方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邯郸办事不用跑”重点,推动全区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又好又快发展。1.包括行政审批权划转情况,是否对行政审批权力进行重塑和再造;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等 4 类审批事项是否全部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2.审批流程简化提速情况。对标全国最先进地区,审批前置条件是否进行全面梳理和简化;是否存在人为设置前置条件情况;所有事项审批流程是否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审批事项是否做到模板一致、同事同标,实现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3.集成服务一窗办情况。是否最大限度地打通部门分割,推行集成服务。对关联度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是否到位,是否真正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4.系统融合网上办情况。所有事项是否实现从咨询、申报到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网办能力是否大幅提升;目前存在的所有在用业务办理系统,是否实现了数据上下贯通、横向打通、深度融合。5.服务模式创新情况。服务模式是否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是否建立和完善“信用+承诺+容缺”审批模式,是否实现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全覆盖。是否坚持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普惠金融、税务、人才、科技等服务专区,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涉企服务场景,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指导等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建设、经营生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6.关心关爱企业家八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企业家之家”,为企业家提供“保姆式”“零距离”“一站式”服务;是否开通企业家“直通车”网络互动平台,第一时间获取企业家意见诉求并及时办理;是否设立“保护企业家权益中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是否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优化执法方式。7.《邯郸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十条措施》落实情况。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是否全面公开;“综合查一次”和“非现场监管”模式是否建立;坚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防止任性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