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阳光学校“民法典进校园”普法活动

沂南县阳光学校
创建于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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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法治精神走到学生身边,走进学生心里,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15日阳光学校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普法安全教育活动。本次活动学校特邀县人民法院审判长、独树派出所教导员主讲,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讲解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主席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广大青年身边,走进青少年心里,结合阳光学校当前教育实际,今天隆重邀请到: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张金锬主任

独树派出所教导员--蔡兴东警官


聘请二人为沂南县阳光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书颁发仪式

送法进校园普法助成长,人民法院的领导为大家分享了青少年犯罪的知识,大大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他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方式,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为同学们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活动中,独树派出所教导员以某中学溺水事件为例,作为在校学生以其年龄和智力水平,应当知晓去河边区域玩耍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相互间有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同学们相互之间未对同伴的危险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审判长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教导学生们务必提高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告诉同学们珍爱生命,切莫图一时之爽下河野泳,害人害己,让父母担心,让学校操心。

活动意义

最后,阳光学校安全办赵主任对同学们强调:

民法典的学习,对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我们日常生活的法律保障,更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纠纷的解决方式和途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实现自身的价值!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让孩子们懂得了同伴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也让法治观念在学生心中萌芽,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更促进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和谐发展。让我们用爱与责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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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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