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交通安全无小事,众多的事例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进一步增强家长和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现结合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就学生上放学安全提示如下:
1. 家长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上下学,车辆和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行驶和驾驶资格,挂牌行驶,并和孩子一起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切勿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
2. 家长根据孩子所在年级的放学时段,在相应的放学点等待接送孩子,等待时能按要求将车辆停靠到指定位置,不占道停车,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 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4. 不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放学;如果要拼车接送孩子,所拼车辆必须是有资质的合法车辆,且一定要与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要求学生坚决抵制乘坐“超员车”。
5.“热心”代为接送别人家的孩子,同样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责任。
6. 监督并禁止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7. 教育孩子上放学途中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追逐打闹,要靠右慢行,走人行道、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穿越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注意交通信号标志,要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8. 教育孩子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不要过早到校,放学后按时回家,上放学途中不要到危险地方玩耍,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随便跟亲戚或邻居走,不要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同学、朋友家玩。
9. 对孩子履行监护人义务,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言传身教,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习惯,及时教育并帮助纠正。
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学校、家庭要共同担负起教育和看护的责任,应该一起努力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知识与能力,帮孩子织起一道安全的保护屏障。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以上说明,请家长朋友、同学们仔细阅读并对照执行,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