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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第十一小学“第三届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

创建于05-15 阅读1459

      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习近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加强家校共育工作,共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024年5月15日下午三点,息县第十一小学北校区于演播厅举行了“河南省第三届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校长岳银萍、副校长李新学、学生代表、四年级全体语文老师及家长参加了此次活动。

      德育主任黄旖旎宣布:息县第十一小学以“协同育人 培根铸魂”为主题的“河南省第三届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正式开始。

                    校长岳银萍致辞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长代表熊伟琳发言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最好的家庭教育是完善提高父母修养,润物无声地做给孩子看。

              学生代表李沐阳发言

     孩子们的性格和才能,归根结蒂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影响最深。孩子长大成人以后,社会成了锻炼他们的环境。学校对年轻人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个人的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的却是家庭。 ---宋庆龄

              教师代表刘玉发言

     帮助孩子适应应试教育成了我们父母的一份应尽的义务,而帮助孩子减负的最好办法是我们父母增负,就是我们父母能够成为孩子学习上的导师。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此,我们积极呼吁家长朋友们保持终身学习的态度,规范自身的言行,建立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做好立德树人的第一位老师。让我们在法律法规的引领下,依法教子,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家校携手,用温暖的陪伴给孩子最好的教育和最好的爱,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共同努力!

  图文:王思醒

  初审:黄旖旎

  终审:曹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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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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