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市局2024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期,滦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滦州承中医院等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一是重点查看了精麻药品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索证索票是否完善,有无现金交易情形;是否严格执行凭专用处方销售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定量销售使用,有无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销售使用麻精药品的情形;是否严格执行专库或专柜存放,落实双人双锁或专人专锁管理,明确双人或专人负责,专册登记药品销售使用数量和具体流向等。二是重点查看了手术室内药械保存情况,是否按药品储存要求保存,药械是否在效期内。三是重点查看了药房内药械进货渠道、效期、储存环境等是否合法合规。
利用此次监督检查,再次向使用单位宣传讲解《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
下一步,滦州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防控风险、化解隐患,保障人民群用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