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   让青少年健康成长

米脂县东街小学
编辑于05-15
阅读 3261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米脂县东街小学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法》

暨校园欺凌法治报告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心理素质,学习宣传推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净化学生成长环境。5月15日,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走进米脂县东街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暨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报告活动。

      全国普法模范、全国“最美五老”、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陈静老师,陕西省法治报告团宣讲员付仲为师生们作了精彩的法治报告。米脂县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主任李乐斌、东街小学校长冯东、米脂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冯丽和杜佩老师以及全体师生共同参加本次大会。

      大会开始前由少先队员为参会领导佩戴红领巾。随后,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共同拉开了法治报告会的帷幕。

      报告会分为两部分,首先,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宣讲员付仲老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的背景、意义、具体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阐述,通过革命故事讲解,让学生感受革命英雄为国家、为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壮举,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幸福、安宁生活的来之不易,教育学生从小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制度,鼓励学生从小事做起,努力学习,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随后,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教育专家、报告团团长陈静以《中小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为题,以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欺凌为例,深入剖析欺凌案件产生原因和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告诫全体学生在遇到欺凌时不要做“小绵羊”,而要第一时间向老师、父母、公安机关报告,并且叮嘱全体学生牢记预防校园欺凌“十不准”要求,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矛盾,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讲座中穿插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确一旦违法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处罚,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遵法守纪的社会主义公民。

      陈静老师还组织同学们进行了法律知识有奖竞赛,为回答正确的学生颁发了荣誉证书。

      活动最后,在陈静老师的带领下,举行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宣誓仪式。整个报告会组织严谨、气氛热烈,高潮迭起,让全校师生如浴春风地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的洗礼。

      报告结束后,宣讲团成员与全体师生合影留念。同学们纷纷表示将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校园欺凌,积极参与反对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

      以法育人,润物无声,通过本次报告会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学生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热情,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阅读 3261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