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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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大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涛,副主任杨耀东、曹孟军、倪红林等27名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许永刚,县法院院长胡长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付振堂,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晋爱红,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胡志杰,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决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办法、关于接受闫国辉辞去县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集团发展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比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依法任免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17名人员,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江涛主任对被任命人员提了三点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政治素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为官一任、振兴一方”的理念,确保工作方向与县委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要坚守政治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摆正自己位置,坚决服从上级安排。

二要锻炼能力本领,争创工作实绩。要廉洁自律,坚守从业底线,以《党章》为镜,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底线,保持思想、生活、权力和圈子的纯净;要精进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把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要迅速进入角色,明确自己所肩负的领导责任,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用实际行动履行职责,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赢得县委和干部群众的信任。

三要明晰“四个必要”,筑牢人大意识。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必要准则,这是依法行政的本质所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反映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标准;要把依法报告作为工作的必要检验,把向人大报告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的检视和反思,正确认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把审议意见落实作为工作的必要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人大审议意见落实好、办理好;要把联系代表作为工作的必要渠道,在政策制定、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等各方面更多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办理好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建议,用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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