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生态环境局精准帮扶指导企业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沙县生态
创建于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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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效力,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沙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股室就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管问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积极向企业宣传排污许可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填报固体废物排放信息表,核查许可信息是否正确、管理要求是否满足规定、排污口是否规范设置,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以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资料核查为抓手,对照排污许可证内容,对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产排污节点准确性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执行报告、生产台账等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对企业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了解答。

     在深入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帮扶时,我局指导企业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指导企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档案台账;二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及技术参数、污泥管理制度、检测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三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化验室有能力检测的项目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不能检测的项目及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四是要求企业按期提交执行报告情况,五是要对企业员工定期开展相关业务的强化培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企业排污许可的指导力度,强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推动,做精做优帮扶服务,着力解决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填报及证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夯实排污许可质量基础,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拟稿:姜丽华

一审:张华灯

二审:廖翌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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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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