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和有效防控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以及我局2022年辐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5月25日至26日,我局联合各分局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组共抽查11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履行辐射法律法规审批备案制度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到期,辐射安全许可证与实际使用数量是否相符、使用设备型号与辐射许可证是否相符、人员资质培训和个人剂量管理、应急准备措施落实、射线装置、放射源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上一年是否开展年度评估报告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辐射工作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场所进口未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单位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不及时,台账系统更新缓慢,个人计量仪未配置等问题,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核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及时指导相关单位改进措施,并督促各分局跟踪问题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核与辐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切实做到“台账清、现场清、问题清”,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切实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