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 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5月29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案例一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导师郑某辱骂、压榨学生问题:
2024年4月9日,北京邮电大学15名研究生联合在网上实名举报自己的导师郑某经常辱骂、压榨学生,要求学生为自己和其女儿服务,同时存在克扣学生的实习工资,助研补贴等问题。该校获悉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全面展开调查。
4月10日晚,该校发布《关于我校教师郑某师德不当有关举报信息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现已查实,郑某未能正确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对学生学业疏于指导;未能做到关心爱护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事宜;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
郑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该校决定取消郑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给予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岗位等级由副教授七级降为讲师十级。后续,该校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程序进行党纪处分。
案例二
华中农业大学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
2024年1月16日,有网上举报该校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学校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多个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经调查认定,在学术方面,黄某某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主编出版的某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问题。
在财务方面,存在对部分研究生少发助研津贴问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校决定: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撒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撒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某教材。对黄某某所在学院通报批评,对学院相关责任人作诚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案例三
杭州医学院汪某、陈某某等发表的某论文涉嫌学术不端:
经查,涉事论文为买卖所得,且未经两位共同第一作者同意使用两人署名,论文第一作者汪某、通讯作者陈某某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取消汪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汪某通报批评。
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撤销陈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陈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给予陈某某通报批评。
案例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当前,我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总体向好,但“导学矛盾”和“学术不端”问题在各高校仍时有发生。以上案例涉及的教师均受到了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对一名研究生导师,应深刻认识所承担的职责使命,努力引导和督促研究生的学习,在生活中为研究生提供必要帮助。作为一名高校科研工作者,应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克服浮躁倾向,反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形成求真务实的科学学风、严肃认真的科学行为规范。
图文编辑 李林欣
初审 李庆桂
终审 曾伍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