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槐荫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槐荫区城管局借此机会同步开展《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及倡导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
垃圾分类的推广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为垃圾分类的宣传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民法典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市民的环保行为指明了方向。
本次宣传活动不仅仅是一次垃圾分类条例的宣讲和普及,更是向市民生活习惯的一次引领和倡导。同时,现场还通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形式,让市民在学习中还能领导垃圾分类小奖品,加深对垃圾分类的理解。真正做到了寓教于乐。
通过将民法典的学习与垃圾分类宣传相结合,不仅增强了市民的法律意识,也提升垃圾分类的社会认知度。下一步,槐荫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普法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的宣传,让更多企业和市民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