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5月13日下午,永泰公司召开了集体合同协商会议及一届四次职工(会员)大会。
首先召开了集体合同协商会议,会议由职工方首席代表惠雅娟主持,企业方和职工方各选派了四名协商代表参加会议。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马田、工会主席惠雅娟分别代表企业方、职工方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工会主席惠雅娟就集体合同协商的准备工作及合同文本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
接着,会议对公司《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集体合同(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了集体协商。 代表在讨论过程中,本着对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对公司《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企业集体合同(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中的企业工资、奖金分配、发放和支付办法、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加班加点、劳动工资报酬、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员工教育培训、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章节内容条款等充分进行了认真协商讨论,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
接下来召开了永泰公司一届四次职工(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集体合同(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审议并通过了一届四次职工(会员)大会决议。公司14名职工(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惠雅娟主持。
支部书记马田代表行政方、工会主席惠雅娟代表职工签订了《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企业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最后支部书记、董事长马田做了讲话。
本次集体合同协商是在市总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和公司党支部领导的指导下,公司工会按照企业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起草了集体合同草案。通过此次平等协商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坚持维护企业发展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维护、保障和发展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编辑:王杰妮
校对:惠雅娟
审核:吕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