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教育者常常面临着一个难题,受社会舆论的影响,教育者常常不敢使用教育惩戒手段,或者不会使用教育惩戒手段。一旦尺度没把握好,教育惩戒变成“体罚”。
如何平衡教育惩戒尺度?
东方南北职业学校的老师们深入探讨了这个话题。
滥用&不用
在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滥用教育惩戒伤害学生,不用教育惩戒是老师失职与威信缺失。我们既要防止教育惩戒的“滥用”,又要防止教育惩戒的“不用”,应该用审慎的态度看待并实施教育惩戒。
那在教育实践中,如何区分体罚与惩戒?
有哪些体罚负面清单?
适合我校科学的惩戒方法有哪些?
老师们采用小组合作方式探讨这些问题。
惩戒≠体罚
合理惩戒是一种教育策略,教师有惩戒权,也应该合理利用惩戒权。不合理的惩戒就是体罚。他们的区别在于是否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身体与心理)。超越一定的“度”,合理惩戒也会变成体罚。
举个例子:
某学生没有履行值日的职责,本来要扫教室一天,现罚扫教室二天,这就是合理的惩戒。如果罚扫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就属体罚。
教育惩戒首先是教育,其次是处罚。
教育者常面临着这些现象:学生迟到早退、上课开小差、不参与集体活动、不完成规定作业、违反班规或学校纪律等。屡教不改,各种温和的教育手段无效情况下,老师可以采用合适的处罚方式。
科学的惩戒方式
班级管理需要智慧,教师对课堂的掌控力应该是严爱有加,赞责并济。能放大学生微小的亮点,也敢严管违纪学生。科学的教育惩戒可以改变学生的行为,规范班级管理,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和规则意识。
禁止体罚和虐待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者不得体罚、虐待未成年人。
明确教育惩戒目的
教育惩戒不是为了惩罚学生,而是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我们确保惩戒措施与目的相匹配,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无论学生行为多么不当,教育者在惩戒过程中,避免使用侮辱性、贬低性的语言或行为,以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公正、公平地行使惩戒权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该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为某个学生的学习成绩好就给予特殊待遇,也不能因为某个学生的行为一直不良就过分苛责。也应该给予学生申诉的机会,确保惩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做一个智慧的教育者
教书育人是教师天职,做一个有智慧的教育者。应用科学的教育手段管理学生、引领学生,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家校共育。科学惩戒尺度应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又考虑教育目的和教师的权威和责任。只有在尊重、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合理运用惩戒措施,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