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5月14日上午间操课时间,我校邀请碧流台派出所马磊磊警官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精彩的“反校园欺凌”主题普法宣传讲座。会议由我校安监办主任刘文辉主持,校长章金龙、德育主任王俊杰参加会议。
马警官向全体师生普及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的多种类型以及校园欺凌中的各种角色,引领同学们深刻认识了校园欺凌的行为。他指出校园欺凌不仅仅是一种体力上的欺凌,更是一种心理上的伤害,可能给被害者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后果。接着通报了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随后将王某某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的热点案件!2024年4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马磊磊警官还分享了一些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学生们在面对欺凌行为时勇敢站出来,寻求帮助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强调了团结互助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同时他从施暴者和被欺凌者的角度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强烈呼吁同学们坚决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沉默的被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马警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的讲解,配合生动具体的案例,为学生们呈现了一堂鲜活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校长章金龙在会议上做重要讲话:回顾邯郸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严重后果!在这起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的个案中,青春因暴力行为而戛然而止,令人感到心痛和愤怒。生命的教育、法治的教育不应该是滞后的,更不应该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依法追究年满12周岁行凶者的刑事责任,充分展现刑法相关法条的威严,也是向所有未成年人开展的沉重而深刻的法治课。没有法律不能管的“小霸王”,未成年人也必须敬畏法律。
会议尾声安监办主任刘文辉强调全体师生要通过此次活动深刻认识校园欺凌对自己和他人的重要性!此次“反校园欺凌”普法宣传活动,给同学们带来了深刻的思想触动和洗礼,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奋斗。
编辑:司 敏
审核:刘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