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申请与审查

恒标知产 陈老师
创建于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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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的申请原则

(1)先占原则:占有无主之动产者,除法律另有之规定外,而取得其所有权;对应专利制度,就是先申请原则。

(2)公开换保护:说明书公开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要求欲被保护的专有权利。

(3)一步到位:专利一旦提交申报想要修改很困难,要求修改不能超过原始公开范围,若因写漏技术方案或写错原理造成驳回,则技术方案已经被公开,无法再次申请专利,成为公共财富。

解读:

一个古老的法理:先占原则,先占先得也是我们常说的俗语,但先占原则源自古罗马的法律:占有无主之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但到了现代,则又多了一句话,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才能取得其所有权,也就是说,你在山上捡了个蘑菇,蘑菇就是你的,你在海里捡了个石头,石头也是你的。但你挖了一个古董,不好意思,得上交国家,你抓了一只大熊猫,不光熊猫不是你的,说不定你还得进去。

对于专利权的取得,也遵循先占原则,但是这个原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独此一份,社会主义国家一切都归人民,哪能给你先占先得呢。但是我国的专利法不是从我国的其他法律中诞生的,二十世纪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准备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的准备时期,从欧美特别是德国的专利法借鉴过来的,所以在这里才会有一个小冲突。

也就是说专利不看你是不是先研究出来的,而只看是不是你先申请的,两个人同时独立搞出了一个技术,他比你早一天那就是他的。那要是同一天申请呢?国知局的办法是你两协商给谁,协商不成全部当场驳回。据说专利制度建成以来暂时还没碰到一个协商不成的案例。

至于公开换保护呢,上面讲的先占先得讲的绝对了,不是说先申请就一定给你,比如你捡了一个蘑菇,你要想先占,你要证明一些东西:首先这个蘑菇是无主的,就是说确实是野生的;其次要证明你是最先捡到的人,不能是别人捡了一堆蘑菇放在哪,你看到了就说是你的。对于蘑菇的先占,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它暂时没有主人,第二是你最先发现。

专利也是这样的,所以你就要证明你是最先发现的,怎么证明?那就把你发现的一切公开了,你公开了我才能说这个技术是你的专利,不公开了就不给你。或者你公开了一个茶树菇,却想拥有一个羊肚菌,公开的和保护的对不上,那不好意思,也不能给你。

聪明的朋友已经想到了如下的矛盾点,你说谁先申请给谁,又说先申请的人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是先发现的又不能被授权,那不还是说谁先发现给谁吗?这里就比较复杂了,实际上主要看你们搞出这个技术以后有没有公开,有句话不是说法律不保护权力上的睡眠者吗,专利则尤其是这样。你有了个技术但你不申请专利,还直接把它用在产品上,如果真的是特牛的技术,别人反向工程搞不出来,那这就是你的技术秘密。但是这个技术要是明眼人一看就懂,那你这就等于免费贡献给大家了,竞争对手随便用你却没有专利能够制裁他,谁让你第一时间不申请专利呢。这个时候不光是你,就是任何人拿这个技术去申请专利都不行,已经公开了,禁止反悔,属于公共财富,谁也不授权。那这个时候那个先申请的人,就不能获得这个专利。

2、专利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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