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起点和关键,作为孩子生命中“重要的人”,家长是塑造孩子品行、意志、性格的第一任老师。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借此,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以学生发展为先,站在孩子的角度看教育吧!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长承担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当然了,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比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应当协助和配合家长实施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每一个优秀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家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父母要努力和孩子一起奔赴,更意味着家校要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力。孩子终会长大,总有一天会独自前行,代替他们披荆斩棘,不如教他们披荆斩棘的本领,帮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才是爱孩子的最高级形式。
单位:涉县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