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小常识:遛狗不栓绳   出事担全责

小‵o′丽
创建于05-13
阅读 2164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当下,饲养宠物狗的人群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责任问题也较为频发。近日,株洲一起车辆交通事故中,因犬主不栓绳外出遛狗致狗与车相撞的情形,交警认定犬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决犬主支付车辆维修费用1000元。

         据悉,该案发生于2023年9月25日,人保财险承保的一台长安牌轿车在天元区湘芸路发生一起撞狗事故,报案人汤某称自己驾驶到事发路段后,一条未牵狗绳的狗突然跑到马路上,来不及刹车导致撞狗,造成本车损失以及狗死亡。接到报案后,人保查勘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车主是正常行驶路线,被撞的狗未牵狗绳,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交警根据《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管理》第七条:“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携犬出户后,应用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相关规定来进行责任划分,天元交警大队认定狗的主人刘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该案中,标的车因事故造成车辆维修费用1000元,在犬主拒绝赔付的情况下,人保财险采取代位赔付方式先行支付了标的车维修费用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的主人承担本次事故的经济损失,最终经过法院调解,犬主承担了车辆维修损失,向人保财险支付了1000元垫付费用。

虽然此案损失不大,但却是非常典型的社会案例;通过交警准确划责,法院公正判决,此案最终交警部门认定标的车全责,法院支持向犬主进行追偿。

该案对饲养宠物的市民来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在此,也提醒养宠市民一定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规则、文明养犬,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系犬绳。

阅读 216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