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陕州区环境攻坚办
创建于2020-01-22
阅读 26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陕州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为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辖区 13 个乡镇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庄、沿街商铺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的通告》,提醒居民自2020年1月17日起,陕州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建议全体居民可选择赏花灯等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意义,使居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深刻认识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鼓励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通过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体传播禁放信息,让更多居民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燃”的相关规定,努力营造人人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

阅读 26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