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业主大会投票小程序,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冒出来。之前,我在对《成都市物业管理条理(修订草案)》中(大意是)业主大会投票应该使用官方开发的投票平台,提出了批评和修改建议,上个月发布的正式批准稿已将“应当”一词修改为“可以”了——没有强制各物管区域必须使用官方网上投票平台。当时,主要是天府市民云投票系统使用起来有些麻烦,业主运用不方便。据说如今已进行了完善,并配套开发了小程序投票系统。
现在看来,不应将“应当”修改为“可以”,就是必须使用官方的免费网络投票平台。为什么?
从一家民间网络投票小程序的所有者,同市场用户的电话对话:
问“能否包通过呢?”
回“钱给充足就包通过!”
从此,我开始质疑民间投票小程序了。
开始咨询小程序的开发人员,了解他们可否修改投票小程序的后台数据,回答令我大出意外——
不仅可以修改,而且只有程序开发人员看得出修改“痕迹”,别人是看不出来的。
对于成都市的物管区域,召开业主大会若采用网络投票,首选平台当然必须是成都市住建部门开发的免费电子投票平台,除非是个别小区尚未开通官方电子投票平台,才应从市场比选电子投票平台。
民间的网络投票平台除非可以有效自证(自证决非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比如全过程由官方监控后台数据,比如向全体业主如实公布全部业主的投票表决情况,接受任意业主的全面核查,还比如技术上如何有效保证后台数据未被篡改。
我知道有的公信力很高的民间投票平台,既有形式上的全公开,还有业主身份的验证功能,还有业主访问的留痕,更有区块链的生成。在前台造假难,在后台修改也难。这样的平台才可以用。那些既不能确保业主身份验证的唯一,又不能技术上留下业主投票的唯一,谁有业主信息谁就可以投票的东西,只能在无记名投票领城使用,业主大会是业主投票,不具有身份识别功能是绝对不能用的!
抛出这个问题,欢迎各方读者在留言区发表意见,予以补充。把那些“多给钱就包过”的民间投票小程序屏蔽在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大会之外!
李冯川 2024.5.13.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