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孩子生命中的“重要他人”,家长是培养孩子品格、毅力和性格的第一任导师。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的周被定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借此机会,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以孩子的发展为核心,站在孩子的角度看教育吧!
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的由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将“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重要精神落到实处,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主要内容
(1)培养孩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家国情怀。
(2)培养孩子的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培养孩子的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4)培养孩子的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5)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观念等。
七个自觉
家长要:
(1)自觉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自觉落实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3)自觉重视家庭建设,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自觉掌握和践行家庭教育的正确方法。
(5)自觉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6)自觉与学校、社会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
(7)自觉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
九种方法
家长要: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8)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9)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家庭教育谁的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长承担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当然了,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比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应当协助和配合家长实施家庭教育。
家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首位导师。一个卓越的孩子,离不开家长和教师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不断提升育儿素养,共同为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柏乡县北关小学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