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依法育人 协同育人”托县曙光幼儿园家庭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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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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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长教育水平,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托县曙光幼儿园于5月13日—17日开展了“依法育人,协同育人”为主题的幼儿园“家庭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

     2024年5月13日下午,托克托县曙光幼儿园举办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

     曙光幼儿园工会主席刘灵霞担任本次专题讲座主持人,介绍了讲座的主要内容,并对前来参加本次讲座的各位领导及家长表达了热烈的欢迎!

     出席本次讲座的领导有托克托县教育局关工委郑瑞瑞主任、托克托县曙光幼儿园园长李婷、以及托克托县家庭教育讲师团的各位讲师。

   托克托县教育局关工委家庭教育讲师、托克托县曙光幼儿园后勤主任王鑫 担任本次培训的主讲人。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本次讲座王鑫老师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要求,宣传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的紧迫性,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讲座结束后 ,郑主任 、李园长及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一起对本次《家庭教育促进法》培训做出了评析与探讨。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将“依发育人 协同育人”的教育理念渗透到每个家庭,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

     二《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社区

    为了营造“百所家长学校带动千家家长学法”的浓厚氛围。曙光幼儿园家校负责人刘灵霞老师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走进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站。助推普法热潮,进一步巩固家长们“知法、懂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开展家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的法律,为家长赋能,给予家长支持、指导和帮助,我们呼吁家长要学好法、用好法,做新时代好家长,为孩子成长护航,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三《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学习

    我们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 ,校园屏幕标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带动广大家长通过“父母手抄报、家庭短剧、读后感”等形式,开展宣传“应知应会”特色学习活动,深化家长的学习效果。

    全国妇联、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有力的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以“总纲-分学段”的形式,以朗朗上口、灵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句,有效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

        “学法懂法 护幼成长”—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首次清晰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概念,明确了作为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家庭教育的九大方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味着父母要努力和孩子一起奔赴,更意味着家园要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力,孩子终会长大,总有一天会独自前行,父母代替孩子披荆斩棘,不如教他们披荆斩棘的本领。“教育有方,教无定法”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育儿专业水平,享受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 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刘灵霞

时间:2024年5月15日

单位:托县曙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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