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故事——实验小学东校区六年四班

文竹姐姐
创建于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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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本期节目我们将跟随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深刻领悟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本期六年四班的同学们观看了《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故事》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是祖国统一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既要认真落实民族政策,认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分裂祖国的活动。

基本内涵

1反对压迫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最后就是中华民族的团结,各党派之间的团结。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共同发展

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3、维护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重要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这首著名的《团结就是力量》,曾经擂响了各民族团结救亡、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铿锵战鼓,吹响了各民族团结建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激越号角,时至今日,仍然激励着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是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会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辉煌成就

建国70年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70年。“同心掬得满庭芳”。70年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得到扎实推进,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的观念牢牢扎根千家万户,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处处绽放。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三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族群众建设现代化的热情空前高涨,祖国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56个民族的4000多名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社会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

团结基础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在中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是否相同,社会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利也没有被限制。

各民族都为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做出过自己独特的贡献。每个民族所以能够作为一个民族而长期生息繁衍,都有自己生存发展的能力、优点和特点。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别,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差别,是历史形成的。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的状况,既需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更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达地区的支援帮助,经济发达的民族有责任和义务帮助经济落后的民族,以使他们得以实现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否则就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差距,无法达到真正的事实上的民族平等。

党和国家把民族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载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于其他各项法律法规之中,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种平等权益的实现。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都有本民族的全国政协委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为例,全国人大代表共有2987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占13.8%;全国政协委员共有2237名,其中少数民族委员250名,占11.2%,均高出少数民族所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政府的主席、州长、县(旗)长和人大的主任或副主任;建立了1200多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以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规划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强调区域间、民族间的协调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自主制定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规划,并从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可以依法变通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文化发展的政策。党和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权利。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为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方便。少数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和辩护。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国家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事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因此,中国各民族的平等权利是全面的、真实的、彻底的。各民族在享有各项平等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对国家和社会义务、各民族之间相互的义务以及其他方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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