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的承诺书

用户5716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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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遏制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和不遵守交通规则致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集中整治活动,为了有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发出以下倡议,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并积极向家长和市民做好宣传,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正常交通秩序做出贡献。

一、做好交通知识宣传

1、未满16周岁的学生(儿童)坚决禁止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2、凡是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人员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3、在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坚持“靠右行不逆行、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了等一等、不超速不超载、车让人、听从交警指挥”等基本的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二、做好自觉遵守和宣传监督

1、做好教育提醒。所有学校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常态化的集中教育和提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要求,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2、广泛宣传。学校根据实际可通过张切标语、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请交通警察做知识讲座等形式,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

3、积极开展“护学安园”活动。城区和农村规模较大学校,积极动员学生家长自愿加入“护学岗”,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和督促家长佩戴头盔,提升广大市民佩戴头盔的自觉性。

以上内容,既是倡议也是要求,请各校、班主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科教局将随时抽查落实情况,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山阳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中村中学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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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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