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东中队查获一起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案

用户621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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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5日鼓东中队在日常检查巡查中发现鼓楼区鼓屏路27号有一运输车辆涉嫌混装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

       中队队员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做出现场勘验笔录。通知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调查通知,同时对混装车辆进行现场核对、测量、勘验。

        经调查,福建绿源森态保洁有限公司受装修施工队委托,运输装修拆除分拣出来的废木条、废板类、广告布类等垃圾。废木条、废板类属于可回收垃圾,要专门车辆收集运输,该车是收集、运输其他垃圾的车辆,涉嫌混装运输。

        经核查福建绿源森态保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鼓东中队对福建绿源森态保洁有限公司进行普法教育。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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