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龙形市乡中心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我校为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补助对象(共14类)
(1)县乡村振兴局认定: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学生、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县民政局认定: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城市低保学生、城市特困学生、低保边缘人口;
(3)县残联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县总工会认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5)学生申请,学校评议认定: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教“五类”学生指: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学生(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防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 500 元/期·人,初中 625 元/期·人。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五类”生:小学500元/期·人,初中625元/期·人;
其他:小学250元/期·人,初中312.5 元/期·人)。
✨免教辅资料费:向三至九年级“五类”学生免费发放一科一辅资料(按收费文件备案标准免收)。
一般困难学生申请条件




一般困难学生是指满足以下情况且经学校评定为困难的。
1、家庭经济收入低经济负担重,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
2、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较大额医疗费用的;
3、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5、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贫困的等。
申请需提交资料




1、永兴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相关证件材料:
第1-4类须提供原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其他没有这些证件的需提供相关原始凭据。
3、学生及监护人(收款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复印件要体现收款人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4、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页。
要求:
- 账号必须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扶贫明白折账号或者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账号(建档立卡户统一使用明白折账号);
- 账号及身份证图片清晰且账号户主要与报送的收款人一致。
申请程序及评审




1、学生填写永兴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走访调查;
3、学校组织审核小组审核;
4、受助学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向教育局资助中心上报学生名单;6、发放资金。
资金发放方式




按学期申请和发放,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到户。
监督电话:15886515131(吴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