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幼儿资助工作
促进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实施
现将资助政策宣传如下
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实行“一免一补”政策,既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
资助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对3_6岁儿童集中实施保教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资助对象
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包括: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