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市井小罗
创建于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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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9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加快自贸港核心区建设和以文辅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党组书记、主任王琳,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亮等现职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读书班采取集中自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此次读书班特别邀请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蔡文同志围绕新修订的《条例》作解读,蔡文同志用严谨的逻辑、详实的资料、精准的语言对《条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笃行守纪的意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为我室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有效支撑。专题辅导结束后参加读书班同志依次交流发言,谈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打算。

王琳同志在专题辅导结束后谈学习体会时指出,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把握其主旨要义,深刻领会党的“六项纪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在党纪学习中,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党纪学习教育和推动中心工作的关系,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研工作的思路举措。

王琳同志在总结讲话时要求,要在“学”上下功夫,把精力用在“学纪”上,只有学党纪、知党纪、明党纪,方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在“悟”上下功夫,把心思放在“知纪”上,要深学细悟、深思细研《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要在“明”上下功夫,把标尺放在“明纪”上,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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