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长沙市黑坑垂钓友谊赛
一、指导单位
长沙市全民健身管理指导中心
二、主办单位
长沙市垂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长沙县安沙镇紫慧农庄
四、赞助单位
湖南喜东小鱼王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五五文强钓具连锁
广州渔星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水滴石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言午钓具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 地点:长沙县安沙镇
紫慧农庄
7:30-8:00签到,9:00左右开赛
六、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 18-70 周岁,身体健康均可报名,限报 80 人。
七、比赛项目
3.6 米手竿钓对象鱼重量积分赛两场。(有效鱼为鲫鱼、 鲤鱼)
八、赛事安排
1、本次比赛时间一天共两场比赛。
2、比赛设冠、亚、季军及前 30 名奖项和幸运奖,分别给予 奖金、证书、奖品奖励。 九、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1、参赛运动员通过抽签参加 3.6 米手竿钓对象鱼重量赛两 场,每场时间为 90 分钟。
2、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一天二场总积分录取名次,若总 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优劣、总重量,再相同抽签决 定名次。
3、本次比赛成绩计分、抽签系统为“快乐咕噜爱钓鱼”, 运动员需赛前在微信公众号中提前关注“快乐咕噜爱钓鱼”并在 个人中心注册。
十、奖项及奖金(奖金金额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做相应递减。) 冠军: 奖金 3000 元+奖杯
亚军: 奖金 1500 元+奖杯
季军: 奖金 1000 元+奖杯
第四名:奖金 600 元+证书 第五名:奖金 500 元+证书 第六至十名:奖金 300 元+证书 第 11-20 名:奖金 200 元
第 21-30 名:奖金 100 元
幸运奖:排名 38、48、58、68、78 各获得喜东小鱼王高档 钓竿一根。
排名 35、45、55、65、75 各获得湖南五五文强钓 具提供的 3.6 米伽玛精工钓竿一支。
十一、赛事报名、费用、纪念品
(一)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均采取实名制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 和联系电话。报满截止,以缴费为准。
(二)交费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收取 200 元/人的赛事服务费。
2、组委会将为运动员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 交通、食宿费由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 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报名联系人
邹家平 电话 18975869968(微信同号)
(四)纪念品
参赛运动员每人获得湖南喜东小鱼王钓具公司浮标一支, 湖南言午钓具有限公司浮标一支,广州渔星钓具有限公司线一盘、 主线线组一个。湖南水滴石钓具有限公司主线线组两个、浮标座 一包,太空豆一包,缠把带一根。
十二、裁判员
裁判员由长沙市垂钓运动协会选派。
十三、竞赛规则
运动员在参加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本竞赛规则,具体如 下:
(一)适用黄牌警告的竞赛规则
1、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 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2、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 卡挂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3、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 80 厘米、60 厘米 和 50 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 60 厘米,比赛时入水 深度不得小于 30 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 60 厘米, 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 360 厘米。
4、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 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因 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 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不得 有意锚鱼和挂鱼,造成鱼类死伤。
5、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6、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 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计量。
7、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时, 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 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8、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9、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10、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 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1、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 料及任何物品,比赛中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 声计时器。
12、赛事组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使用时, 运动员必须遵守。
13、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 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14、比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 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运动员若违反上述规定,则给予黄牌警告处罚。 (二)适用加罚积分处罚的竞赛规则 1、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
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 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 厘米;线组长度(含子线)不得超过规 定竿长的(正负)30 厘米;浮漂的长度不得大于 50 厘米;不能 低于 16 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 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 2 枚。
2、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 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必须自钓、自抄和自取。
3、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 水。
4、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 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5、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6、本次比赛饵料自备,具体使用规定以赛前总裁判长宣布 为准。严禁使用活饵、虫饵、拟饵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等;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 或器具打窝。
7、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 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8、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在非抄鱼区抄上来的鱼不得入 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 尾数赛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按强行 入护的尾数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单尾(或双尾)的鱼扣除,再作处 罚。
9、禁止违规钓近点,严禁倒鱼放水,禁止串饵、串护。
运动员若违反上述规定(或在本次赛事中被两次黄牌警告), 给予加罚积分 3 分处罚。
(三)适用红牌处罚的竞赛规则
1、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2、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3、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运动员若违反上述规定,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四)适用上报处罚或追加处罚的竞赛规则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比赛结束后,不接受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3、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4、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
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5、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6、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若运动员有上述行为应追加处罚。(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国钓
鱼运动协会淡水竞赛规程为准)
十四、举报、申诉
参赛选手需要仔细阅读竞赛规则,缴费参赛即作为阅读并知 晓,且遵守竞赛规则的认定。如有违反竞赛规则将会受到相应处 罚,乃至取消当场比赛资格,甚至后面比赛的资格。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 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运动员需实名制举报;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
据;
4、举报时效需在违规现象发生后 15 分钟内进行举报。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成绩统计有异议,本
人应在 15 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 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 成绩公布后 15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 意见及申诉费 1000 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五、免责声明
本次比赛活动以自愿参加、风险与责任自负为原则,凡参加 本次钓鱼竞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鉴于户外 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参加者必须具有必要的 风险防范意识,必须自行评估参加本次活动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活 动中可能发生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建议所有参 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宜。
十六、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拒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 赛时间。各场赛事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比赛规则流程均以当场赛事 秩序册公布的内容为准。
十七、解释权
本次竞赛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