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上饶市第二十小学党支部开展党纪教育集中学习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石韵·二十小
创建于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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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上饶市第二十小学党支部根据支部党纪学习安排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六条的内容,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引他们误入人生歧途》。

        大家认识到在全党开展党纪教育学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部署。党支部书记、校长陈东萍同志也对大家学习过程中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学纪是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

       二、知纪是前提。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知纪是对学到的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熟知党的纪律,有助于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行为,有助于维护党的形象,更有助于促进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发展。

        三、明纪是根本。明纪不仅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还要求要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

        四、守纪是关键。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守纪就是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

       最后,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条例》,始终坚持知行合一,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助推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效。

编辑:李利娟

审核:郑丽红

签发:陈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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