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和广大师生: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自治区上下已形成了强大的防控工作合力。为落实1月20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办〔2020〕15号)精神,切实维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个人防护。各位师生及家长尽量不要参与社会集体活动,减少外出,不到出现疫情的省市旅游探亲,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拜年、访友等活动,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医用口罩尤其是外科口罩能挡住大部分含有病毒的飞沫。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每次洗手至少20秒。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自己或家人如果出现了咳嗽、发热等症状,应当注意适当隔离,必要时应及时就医。
二、保持健康饮食习惯。各位师生及家长请不要购买和食用野味,不去海鲜、活禽市场,尽量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节日期间,注意合理搭配饮食,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各种肉类和蛋类要确保煮熟。
三、自觉隔离监测。当前,为切实防止疫情扩散,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正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有在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居住史、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及家长,请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
四、及时就诊就医。一旦有师生及家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消化系统表现轻度纳差、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神经系统首发表现头痛症状,心血管系统首发表现心慌、胸闷等症状,眼科首发表现结膜炎症状,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症状等,请主动告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按相关程序到医院就诊,切勿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五、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疫情信息都以官方发布为准,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希望广大师生及家长切勿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我们不能疏于防范,但也无需恐慌。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委及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尽其责,各守其位,众志成城,万众一心,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固原市第三中学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