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乡镇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尖峰镇法治服务中心充分运用“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由邢贻副书记带队,组织镇综治办、山道村两委干部、山道村“五老”人员黄振光(原山道村委会副书记)、资规所干部等,对“山道村村民李某乔反映其自家土地被他人占用种植槟榔”的纠纷进行了调处。
经现场核实调查,山道村村民黄某亮与同村村民李某乔土地相邻,黄某亮将槟榔苗种植在双方土地边界线上,李某乔认为其种植的槟榔侵占了自家土地,致使双方产生矛盾纠纷。调处中,现场工作人员对纠纷双方进行了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浅出的对双方纠纷的界限问题进行剖析,最后,在“五老”黄振光(原山道村委会副书记)、山道村两委干部的佐证下,双方最终对土地界限纠纷问题达成一致,握手言和,黄某亮同意自行拔除分界线上所种植槟榔苗,该起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此次的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我镇深入开展“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化解纠纷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6+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立足本职,不忘初心,为民服务,确保全镇纠纷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