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镇查处1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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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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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天到来,气温逐渐升高,此时正是秸秆焚烧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海尾镇组织各村居开展了多形式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坚持高频率进行监控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焚烧行为。现将近期发生的一宗秸秆禁烧案例公开曝光。

海尾镇综合执法中队联合镇农业服务中心、打显村委会到秸秆焚烧火点进行现场勘查。

传唤违法当事人罗某某到镇综合执法中队接受询问

4月30日下午,综合执法中队和农业服务中心在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发现,位于打显村的田地上发生了一起非法露天焚烧的现象,现场火势较大,浓烟滚滚,随后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并组织人员紧急灭火。经现场调查,焚烧面积达1300平方米,焚烧物主要包含杂草和落叶。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尾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当事人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立案处罚1600元。

违法当事人罗某某现场指认秸秆焚烧火点

海尾镇人民政府温馨提醒广大群众,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及其他生活垃圾,危害极大,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容易引发山林火灾,而且燃烧秸秆过程中还会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物质。希望广大群众能从自身做起,积极响应政府关于禁烧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焚烧秸秆、树枝、垃圾等违法行为,一起打好“禁烧战役”,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大气环境,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当事人罗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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