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请假。
二、王晓晓:
1、屯看宣判;
2、刑事结案;
3、给辩护人送达判决书;
4、整理卷宗;
5、移交评查卷;
6、修改不合格案件信息。
三、王健玉:
1、完成庭审任务;
2、学习法律知识;
3、协助当事人阅卷;
4、查看206系统;
5、预约庭审。
四、丁亚丽:
1、陪同到路村法庭迎检;
2、收取诉讼费,开具发票;
3、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手续,做满意度评价;
4、给案件当事人致电,调解案件;
5、登记上诉发还案件十件。
五、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执行案件信息;
2、受理执行案件材料四件,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3、查询案件信息;
4、填写执行立案材料五件;
5、联系当事人督促履行;
6、执行系统录入首执案五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六、申秀丽:
1、今日窗口受理民事案件六件,收取诉讼费六件;
2、到中院移送上诉卷宗三件;
3、接受中院退卷十件,并检查;
4、领取中院文件一份;
5、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四人;
6、接受异地立案快递二件;
7、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七、张丽君:
1、完善卷宗、装订卷宗;
2、完成庭审任务;
3、领取民事卷宗;
4、电子送达应诉手续;
5、制作询问笔录。
八、宋一帆:
1、拟写案件评查通报;
2、拟写司法救助案件审批表及案件汇报材料;
3、查找2021年以来涉税收相关刑事案件;
4、拟写危险驾驶罪刑事判决书;
5、查看206系统。
九、王雁:
1、整理、完善卷宗手续;
2、邮寄裁判文书。
十、梁磊:
1、完善案件执行手续;
2、长治中院送达上诉卷宗。
十一、赵丹:
1、拟写、印发诉前调书43号;
2、拟写帮信罪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
3、联系当事人若干,送达民事调解书;
4、拟写非法经营罪判决;
5、拟写盗窃罪判决部分内容。
6、报结诉前调书案1件
十二、李霓景:
1.查询案件信息;
2.接听电话;
3.录入民事案件六件;登记刑事案件一件;
4.案件送扫描室扫描;
5.通知书记员领取卷宗。
十三、张舒玮:
1.查询诉服数据并签到;
2.主持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
3.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培训。
4.与法官沟通案情。
十四、张宏武: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撰写民事判决书;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十五、吴琼:
1、填写鉴定委托书;
2、校对文书;
3、整理装订卷宗。
十六、倪慧芳
1、调解民事离婚案件;
2、开庭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路村法庭迎检;
4、参加省高院组织培训会议;
5、查看保全材料;
6、撰写民事判决书。
十七、贾小伟:
1、制作调解笔录与协议一件;
2、记录庭审笔录一件;
3、联系当事人交保全费、联系当事人补交诉讼费;
4、电子、邮寄方式送达手续;
5、拟写裁定书。
十八、王笑: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电子签章,打印;
4、与当事人沟通鉴定事宜,邮寄鉴定材料;
5、参加省高院组织培训会议。
十九、黄倩:
1、收取评查卷宗;
2、案件维护;
3、打印文件;
4、协助维修监控;
5、参加省高院组织培训会议。
二十、秦瑞:
1、今日登记诉前调解案件;
2、整理调解员调解案件;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整理打扫卫生;
6、打印,整理报表;
7、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二十一、宋少杰:
1、浏览刑事案件卷宗;
2、拟写刑事判决书。
二十二、段增翠:
休假。